THE AMAZING POWER OF DELIBERATE INTENT
伊絲特・希克斯&傑瑞・希克斯 Esther and Hicks
一本非常類似於《吸引力法則》、《秘密》、《賽斯書》的書,重點都在於心想事成。如同《賽斯書》一樣,名為「亞伯拉罕」的意識,透過附身依絲特來與人類溝通。
「實相」不過就是長存於心的信念,「信念」則是縈繞於心的思維。思考的力量非常強大,生而為人就應該思考。
心中所思,便為所得;意念所在,即為實相。我們已經知道一切實體的組成都是基本粒子,如果再深入探究,依據物理學家的推測,「能量」可能是最終解,也就是說一切實體都是由能量組成,而組成的動力就來自振動。由此發想,宇宙的一切也是能量的振動,也許天人合一隱含了這個意思。那麼既然都是能量,就有相互聯繫和作用的可能,從某個角度說,一個完全負面情緒的人,怎麼可能會快樂?而正面情緒的人,也沒有不快樂的理由,不論正面負面,都是在吸引相應的能量。負面情緒吸引不好的能量,正面情緒吸引好的能量,能量可以累積,也可以轉換,但是不能一蹴而就,所以當心情不好的時候,我們通常是一點一點的轉換心情,讓負能量一點一點的轉換為正能量,其速度、強度都取決於你的意識。
你是思維的發端,體驗的創造者,生活的領航者。有句廣告詞說:「我的地盤我做主!」是呀!自己的事當然是自己做主,這才是生而為人的道理。在現實世界裡,除了父母,沒有人會無條件的希望你快樂幸福,因此想要什麼都應該靠自己去努力。
你的所做所願,皆是因為你相信達成了這些事,會讓你覺得更好。相信自己一定能完成夢想,然後在現實世界裡不斷想著完成夢想的快樂,意識就會吸引夢想所需要的構件,有些構件需要你去行動,去完成,可不要說:「我想要五千萬,可是我不想動Ծ‸Ծ」,這種矛盾思想會讓意識無法吸引到能量,因為「想要」和「不想要」同時在你的意識裡。
如果能創造出令你快樂的事,為什麼要接受不快樂呢?我們一生追求的根本,應該都是快樂,只有富有會快樂嗎?健康、幸福則是快樂的多面體。
當你愈是把注意力放在某個主題上,思維振動就愈活躍,也會吸引愈來愈多振動頻率相符的東西。最後你就會在生活體驗中看到有形的證據,符合你對這個主題所感受到的振幅。這就是專注意念的驚人力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