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銷五步驟
第一步是發明值得製造的東西、值得述說的故事,還有值得說嘴的貢獻。我第一步就卡住了。
第二步是將之設計、建造成少數人尤其能夠從中受惠並在乎的樣子。
第三步是說出符合這一小群人內心自述與夢想的故事,這些人就是最小可行性市場。
第四步是大家都會感到興奮的一步:把話傳出去。
最後一步是很多人都會忽略的:現身,要年復一年定時、經常且大方現身,組織並領導,為你想要創造的改變建立信心,藉此你就有理由能夠繼續下去,並有資格去教導別人。
行銷心理學,人們避免損失的心理永遠比渴望得到強大。所以免費試用三天,再讓顧客選擇「付錢並保有」或「不要就還給我」,比「請你當場付錢買下」有用。因為當場買下讓人感覺有風險,而免費試用表示這個東西現在已經屬於我,我不想失去它。
思路(問幾個為什麼):這個人為什麼要買鑽頭→想要鑽洞→把架子釘在牆壁上→擺放整齊→有人稱讚→滿足成就感。所以買鑽頭是為了顯擺臭屁,而不是鑽洞。是為了得到某些感受,而不是事物本身。這些感受包含尊重、安全感、歸屬感、連結感、內心平靜、心安、地位…
也許,想找到自己事業的MVP,可以從自身找起,我熱愛什麼?我的個性?以此設計事業和產品的樣貌,散佈到網上,吸引同樣喜歡這種風格的人。其實,包含本書,幾乎都告訴你要找到對方的需求,也就是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或同理心。那,對方是誰?
以我目前的能力,我沒辦法選擇大多數人的選擇,那是大公司玩的。我只能找那些被忽略的人。
我們賣的是感覺、地位和連結,不是任務或東西。這句話值得思考。
想要的東西永遠只是想要,是慾望,但是因為有錢可以揮霍,就可以得到想要的,但它不是必要。兩者的區別,有時候會被影響,容易產生購買行為。我們需要從顧客的慾望(或夢想)或恐懼著手,也就是感覺。滿足顧客的慾望,或者幫助他們避開恐懼、避免損失。
什麼是「我們」?是改變市場眾人會選擇彼此告知及展現什麼,也就是我與客群、同事、團隊、顧客…「我們」是一起參與某個活動的人。
改變會產生恐懼(也可能是厭惡),但不能主動製造恐懼來進行改變。
結束營業大拍賣,結果每年都在;跳樓大拍賣,根本沒人真的跳樓;這很矛盾,但是有用。不合理,但是有張力(很難拒絕好處)。張力就像是我不喜歡Line,但是大家都在用,因此我不得不用。
主導權和歸屬感
如果你了解職業摔跤手跟支持者在賽事裡面看事情的角度,你就能夠了解某些人是如何看待你的產品。是說職業摔跤手掌握主導權,支持者則是尋找歸屬感。
- 摔跤手:知道比賽是精心設計的表演,目的是娛樂觀眾,結果早已安排。他們關注的是「如何製造戲劇性」。
- 支持者:即使知道摔角可能是套招,仍會投入情感,將選手視為英雄或反派,並從中獲得情緒價值(如正義感、宣洩感)。
對行銷的啟示:
你的產品對你而言可能只是「功能或服務」(像摔角手的表演),但消費者卻可能從中獲得「身份認同」或「情感滿足」(像支持者的信仰)。若只從自身角度溝通產品規格,卻忽略用戶的心理需求,行銷就會失效。
例如:
- 蘋果產品:工程師可能認為是技術創新,但用戶買的是「創作者身份」的象徵。
- 有機食品:生產者強調無農藥,但消費者可能更在乎「我是負責任的家長」的自我認同。
高汀提醒:行銷人要像人類學家一樣,觀察用戶「真正的行為與動機」,而非自以為的賣點。
具體該怎麼做?
- 找出用戶的「故事」:
- 用戶購買你的產品時,是在參與什麼樣的「自我敘事」?例如買特斯拉的人,可能是在扮演「環保先鋒」或「科技先知」的角色。
- 設計「儀式感」:
- 像摔跤比賽的誇張儀式(入場音樂、挑釁動作),品牌也需要創造讓用戶投入的儀式(如Nike的「Just Do It」口號激勵行動)。
- 接受「不理性」:
- 支持者明知摔角是表演仍買單,同理,用戶可能因一個包裝設計或一句標語買單,而非理性比較功能。
本質上,高汀在說:
行銷不是關於「產品真相」,而是關於「用戶認知的真相」。若你只從專業角度解釋產品(像摔角手解釋套招),卻不懂用戶的情感邏輯(像支持者渴望英雄故事),再好的產品也難引發共鳴。
關鍵問題:你的產品在用戶的生活劇本中,扮演什麼角色?
不要再問:「我需要更多人買我的產品,怎麼樣才能做到?」而是:「我想要做出什麼樣的改變?」
符號
品牌是承諾,而不是logo。是有人在乎的符號。
目標、策略、戰術
廣告本質上是「戰術」而非「策略」,廣告只是行銷工具箱中的一種「戰術工具」,而非核心策略。
而且策略優先於戰術,行銷的關鍵在於釐清「為誰解決什麼問題」(目標受眾與價值主張)。
目標則是我們做出的承諾,想讓世界發生的改變,或者是想讓目標受眾做出改變。
廣告活動的選擇:
- 直效行銷是指能夠量化的廣告,例如網絡廣告,能計算出點擊率,因此帶來的銷售額,造成多少口碑和產生多少粉絲。
- 品牌行銷是以文化為導向,無法量化,例如高速公路的廣告牌。這需要保持一致和耐心,否則別搞。
SEO用到統稱,通常不會看到自己的廣告,除非砸的錢夠多。把範圍縮小,做出一個人們想特地搜尋的產品或服務才是上策。然後讓自己成為顧客需要時就想要找的人。
許可
還不算得到注意力(關注),「許可」比較像進公園,受眾只是進來看看,知道有這個東西,甚至願意接受相關的信息。想要得到許可,最好去參展,也就是在可能的受眾目前現身,而不是發廣告。
有了許可,才能吸引注意力,才能跟想聽故事的人說故事,才能製造話題,然後廣為流傳。當然,自己先要有一個讓人覺得值得討論的產品或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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